各院、各部门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2026年信息化建设专项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财函〔2026〕13号)文件要求,为全面摸清我院信息化建设底数、规范项目管理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、防范建设与安全风险,现就开展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摸排目的
全面掌握2023至2025年度我院在用及新建信息化项目建设、运行、管理、资金使用及安全保障情况,聚焦立项合规、采购规范、内控管理、验收运维、信息安全等关键环节,排查重复建设、资源闲置、低效运转、数据孤岛、安全隐患等问题,为学院信息化建设专项内部审计提供详实依据,推动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。
二、摸排范围
2023至2025年度学院在用和新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教学类(科研项目、智慧教室、实验室信息化建设、教学科研平台等)、服务事项类(智慧校园平台建设、一卡通系统、校园安防信息化、信息化运维服务等)、基础设施类(网络系统搭建、服务器及硬件设备采购、数据中心建设等)、系统开发类(各类信息系统开发与升级等)等事项。
下列项目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:单次采购金额未达到学院规定招标标准的单机版、未经学院二次开发与部署、未接入校园信息系统的纯教学业务类软件;未纳入固定资产(或无形资产)管理、仅拥有使用权且不涉及学院核心业务与数据的低价值系统;零星购置,未达到学院规定招标标准的网络设备与硬件设备等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各院各部门需高度重视,对本单位归口管理的信息化项目逐一摸排,确保不漏项、不瞒报、数据真实准确。
2. 确定1名中层副职同志担任联络员,加入“2026年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工作群”。
3. 请于2026年4月21日前完成摸排材料上报,无相关项目的单位在表格中填写“无”。
4. 上报材料详见附件1、2,纸质版经院部负责人、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送至培训中心0413室。